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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语言三大定律
发布时间: 2008/10/28 22:41:28 作者: 孙志岗 出处: http://sunner.cn/
  1. 表达式定律
  
  任何能产生数值结果的运算、操作都可以作为表达式,并可以放到任何需要数值结果的地方,只要数值类型能够匹配。

  常见的可以产生数值结果的运算和操作:
  算术、逻辑、位运算等
  ? : 、 & 、* 等操作
  有返回值的函数
  赋值

  常见的需要数值的地方有:
  赋值
  条件判断
  函数调用

  2. 类型定律
  
  任何类型都可以在任何需要类型的地方使用;用任何类型定义的变量都要占用内存。
  
  已知特例:
  函数返回值不能定义为数组类型
  函数参数定义为数组类型,此时该参数不占用内存,而是共享函数调用者传入的数组空间

  常用类型:
  基本数据类型、指针、数组、结构……

  常见的需要类型的地方:
  定义变量
  定义指针、数组和结构
  函数参数和返回值
  sizeof

  3. 参数传递定律
  
  函数调用时的参数传递永远都是传值调用,把实参的值拷贝给形参。
  
  实参:调用者提供的参数
  形参:函数定义的参数
  基本数据类型无容置疑
  struct也无容置疑
  指针作为参数时,把指针变量的内容(就是其指向的内存地址)做了拷贝
  数组名作为参数时,把它等同于指针看待了
所属分类: 信息技术 - C语言相关   所属专题: 他山之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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